口蹄疫的防治

 

  

一、什么是口蹄疫?

口蹄疫是一种人、畜共患的急性病毒性传染病。主要先流行于偶蹄动物(猪、牛,羊),具有高度接触传染性,多由病猪(或病牛、羊)传染于人。

二、口蹄疫的传播途径有哪些?
  本病可通过直接接触和间接与病畜接触传播,病毒通过破损的皮肤或经口腔、咽喉、肠道的粘膜而感染。饮用未经消毒处理的病畜乳汁也可传染本病。人与人之间很少发生感染。

三、口蹄疫临床症状有哪些?
  人因接触口蹄疫病畜及其污染的毛皮,或误饮病畜的奶,或误食病畜的肉品,一旦受到口蹄疫病毒传染,经2——18天潜伏期突然发病,表现为发烧、口腔干热、唇、齿、舌边颊部、咽部潮红、出现水泡(皮肤水泡见于手指尖、手掌、脚趾),同时伴有头痛、恶心、呕吐或腹泻,患者数天痊愈,愈后良好,无后遗症。病人可把病毒传染给牲畜动物,再度引起畜间口蹄疫流行。

四、防治措施:

1.不购买未经检疫、非定点屠宰的肉产品,不食用未煮熟煮透的肉类加工食品。

2.不接触口蹄疫病畜及其污染的毛皮,不饮病畜的奶,不食病畜的肉品。

3.禁止来自口蹄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入境,一旦爆发本病,必须划定疫区,进行封锁,人畜和用具等都不能出入,出入都要检疫、消毒,扑杀感染或可能感染的动物,对尸体进行掩埋或焚烧。

4、对病人采取隔离对症疗法。

五、消毒方法:

病人的住室及日常用具可用12%氢氧化钠或2%的碱水或5%的来苏以及含氯制剂消毒均可。

 

 

关闭窗口

 

江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所有 ICP备06008452 

地址: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琅山开发区     乘车路线:客运中心2路、3路 疾控中心站(党校后)下车即到
邮编:402260    电话:023-47573090    邮箱:jjk@jjcdc.org
本站由江津疾控中心信息小组制作并维护